在香港的二手鋼琴市場裡,你可能會遇到一些琴行,把其實已經翻新過的二手琴,宣稱是「陳列琴」。這樣的說法聽起來更吸引人,但實際上卻容易誤導買家。以下是原因與背後的考量。
為什麼翻新琴會被稱為「陳列琴」
1. 行銷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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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列琴」給人的印象是:只在陳列室裡擺放,幾乎沒怎麼使用,接近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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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新琴」則讓人聯想到舊琴、磨損、修復,價值感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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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一些琴行用「陳列」這個詞來提升吸引力,並爭取更高售價。
2. 消費者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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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許多買家是為孩子學琴而購買,傾向選擇「新」或「可靠」的鋼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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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列琴」聽起來比「翻新琴」更安心。
3. 利潤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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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新琴(多數從日本進口的二手琴)進貨成本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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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標明「翻新」,售價必須壓低;若稱為「陳列」,則能大幅加價。
4. 定義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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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陳列琴」並沒有嚴格法律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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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琴行利用這個灰色地帶,把外觀翻新的舊琴包裝成「陳列」。
5. 買家知識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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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買家難以分辨一台 20 年的翻新 Yamaha U1,和真正只在展廳擺放過的陳列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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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琴行正是利用這種資訊不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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