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琴傳入中國的歷史概述

有關鋼琴的歷史,一般認為是由 Harpsichord(大鍵琴)及 Clavichord(翼琴)演變而來。最早近似大鍵琴的樂器記錄是由十四世紀開始;而對於翼琴的起源,一般認為應是從一弦琴(Monochord)發展而來;現代鋼琴的誕生則是由義大利一位樂器製作家巴度羅密歐‧克里斯多弗里(Bartolommeo‧Cristofori,1655─1730)在佛羅倫斯完成,完整的原名是Piano e Forte,即「可強亦可弱的大鍵琴」(註1),之後再經德國人的改良而盛行於當時的歐洲。

鍵盤樂器最早傳入中國是在元世祖中統年間(西元1260─1263年),由回回國所進,名曰「興隆笙」(註2)(即管風琴),在元朝占宴樂樂器的首位;另外,根據《元史‧禮樂志》的記載:「殿庭笙」(即風琴)亦於此時傳入中國。而關於古鋼琴何時傳入中國,大部份的文獻記載多取《續文獻通考》120卷的史料,認為義大利天主教耶穌會教士利瑪竇(M‧Ricci 1552─1610)於西元1600(或1601年)明神宗萬曆二十八年到北京入貢西琴(即大鍵琴)給皇帝為時最早。在清初錢塘人高士奇(1644─1703)的《蓬山密記》中記載高氏於康熙二十四年(西元1703年)觀賞了康熙所珍藏的「彝鼎古玩,西洋樂器」中,見有「內造西洋鐵絲琴,弦一百二十根」,這「鐵絲琴」當即「古鋼琴」。清康熙曾命湯若望製造大風琴,並將徐日昇及德里格合編的西洋樂理,收於康熙御訂的《律呂正義》續篇內,由此可見鍵盤樂器傳入中國後,深受康熙皇帝喜愛的情形。
古鋼琴經利瑪竇、畢方濟等傳教士由明代傳入後,長期被保存在宮廷中,成為帝王的珍藏寶物,民間鮮有機會聽到演奏,也沒有推廣到社會各階層,所以在當時,對中國傳統音樂在中國社會的地位及價值觀念比較無直接的影響。
明、清以來,中國傳統器樂獨奏主要侷限於古琴、琵琶、箏、簫等少數幾項樂器,至於其它則大都用於器樂合奏或用於戲曲和曲藝伴奏。自1840年鴉片戰爭以後,政治與社會因素促使「學堂樂歌」興起,鋼琴與其它西洋近代樂器及音樂文化;如:新的記譜法──五線譜與簡譜、樂器的演奏技巧和西洋音樂的基本理論知識等,不但在學校裡傳授,更在社會上逐漸傳播開來;趙元任於1914年創作了鋼琴小曲『和平進行曲』,以及蕭友梅作於1916年底的鋼琴曲『哀悼引』(作品24),為最早具有中國風格的鋼琴創作(註3);1934年由於美籍俄裔作曲家齊爾品(Alexander Nikolaevich Tcherepvin 1899─1977)委託蕭友梅於上海國立音專舉辦的「徵求具有中國風味的鋼琴曲比賽」,於是產生了賀綠汀的『牧童短笛』、江定仙的『搖籃曲』、老志誠的『牧童之樂』等作品,顯示出鋼琴於中國音樂中已發展出具有民族特色的新音樂。
鋼琴為中國樂器伴奏的形式,具有文字資料的記載中當首推陸華柏於1944年完成為劉天華十首二胡曲作品所編寫的鋼琴伴奏譜(註4),並出版了專集。
50、60年代至70年代中期出現了由民間或傳統器樂曲所移植的鋼琴作品,如:黎英海改編的『夕陽簫鼓』、王建中於1972年改編的『梅花三弄』、陳培勛於1975年改編的『平湖秋月』等,在鋼琴上出現了模仿簫、琵琶、古箏以及二胡等民間樂器的一些演奏技法,也藉此於浩如瀚海的鋼琴樂曲中呈現出中國器樂的個性與價值。在經過近一個世紀的中西文化交融之後,特別是在1976年「文革」結束後,作曲家們通過運用西方樂器、西方創作技法來進行樂曲的創作,於是出現了中國鋼琴協奏曲的創作形式,此時期的作品如:劉敦南的『山林』(1979年)採用了西南地區苗族民間音樂素材;丁善德的『降B大調鋼琴協奏曲』(1984年)吸收了彝族民歌『阿細跳月』的特點;作曲家利用中西兩種音樂文化中的共性來突出中國民族風格,而中國鋼琴協奏曲的創作發展過程也成為體現中西音樂文化融合的另一種形式。

 

註1:The New Grove Dictionary Of Music and Musician Volume Fourteen《Osaka To Player Piano》,Origins To 1750條,Edited By Stanely Sadie,Completed 17 Semtember 1980,P.683.

註2:陳聆群、齊毓怡、戴鵬海編,《蕭友梅音樂文集》,1990年。

註3:同註2。

註4:臺灣省立交響樂團編,《陸華柏二十五首鋼琴小品輯(中國民族民間音調練習曲)》,1993年。

 

From:

大紀元8月6日訊

http://www.epochtimes.com/b5/9/8/3/n261062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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